类比的陷阱:一种危险的思维方式
类比是我们经常使用的一种论证方式,但是它也是一种危险的思维方式。类比通过两个对象之间的相似性,把一个对象的特征迁移到另外一个对象身上。比如春蚕到死丝方尽,蜡炬成灰泪始干。人们用蜡烛和春蚕来类比老师,形容老师无私奉献、传道授业的精神。
但是类比一旦不当使用,就会混淆概念,混淆不同事物之间的本质区别。所以,我们必须对类比有清晰的认知,才能避免类比的思维方式从文学的修辞领域外延,导致这种危险的思维方式的泛滥。
人类的三种推理方法
人类的推理主要有三种方法,它们分别是归纳法、演绎法以及类比法。
归纳法
归纳是从特殊到普遍。比如:猫会死、狗会死、人会死,所以生物都会死。
演绎法
演绎法则是从普遍到特殊。比如:所有的生物都会死,苏格拉底是生物,所以苏格拉底会死。
类比法
类比则是从特殊到特殊。比如:CPU对于机器,正像大脑对于人体。
演绎法的必然性
在这三种推理方法中,只有演绎法可以推导出普遍必然的知识。比如:所有的三角形内角和都是180度,等腰三角形是三角形,所以等腰三角形的内角和是180度。
这个演绎的结论是必然的、普遍的,就算是山无棱天地和宇宙毁灭,它依然还是180度。
而归纳法就不能推导出必然的知识。比如就算欧洲人见过无数的白天鹅,但是他们也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这个结论,因为你无法预计下一个天鹅到底是白的还是黑的。就算是太阳每天都从东边升起,你也不能确保它永远从东边升起。
这里有一个核心的原因:归纳法无法跨越现象世界的连续性,所以它无法带来必然的知识。
同样,类比法的结论也不是普遍的,类比只是提供了一种相似性的参考,但推导不出必然的知识。
类比的原始本质
春蚕吐丝是一种本能,蜡烛燃烧是一种化学现象,而老师的传道授业是一种工作。
在这三个类别中,三个事物都向外输出了某种东西,但这三者之间其实没有任何的共性,所以这种类比的本质是一种原始的巫术思维,它具有典型的交感特征,是一种对现象世界的原始的模拟。
因为类比的严重不严谨,所以类比一般用于文学和修辞,但是它并不能作为论证的过程。用类比去做论证是非常不严谨的一种行为,它会导致各种概念的混淆。
类比在政治哲学中的误用
比如在政治哲学领域,人们会经常把国类比为家或者是公司,这表面看没有什么问题——他们都是某种组织,都是由人构成。
但其实这种类比会导致不同事物本质性的观念被遮蔽,进而逻辑一塌糊涂。
家和公司之所以不能和国类比,在于他们建立在不同的产权基础上。家和公司的产权是私有的,而国则是公共产物。
在家和公司这种私有产权的地方,它适用于自由,而国则是公共产品,它是用公共伦理和公共价值。
家国观念的遗留
国家、家国这些词之所以会经常连在一起说,它根本的原因是在君主制社会家天下观念的遗留。
在君主制社会,普天之下,率土之滨,国就是君主的家,是典型的私有制。而现代文明下的共和制度的国,则是和君主制的国对立的。
在共和制的国的概念里,国没有任何的私人属性。共和制是人类社会制度的一次创新,它把国从私有物变成了公共产品,把权力从神权变成了契约,把意志从君主意志变成了普遍意志。
现在,就算是欧洲君主制的国,他们其实都是挂着君主制的名,行着共和制的实。
所以类比是一种误差极大的推理方法,它只能表达一种情绪,一种模糊的近似,但是它根本无法保证精准。
类比的使用原则
一个类比的使用是否恰当,取决于两个类比物相似性的数量,他们有没有普遍的规律和共性。
所以论证的过程尽量不要用类比。如果必须要用,一定要注意这两个事物之间的共同性、关联性、主体性、普遍性,否则很容易混淆概念。
类比的魅力与局限
人类之所以喜欢类比,因为类比法极具生动性,它会把我们不熟悉的领域转化为我们熟悉的领域,把陌生的场景转化为已知的场景,让读者产生豁然开朗的错觉。
这种豁然开朗会带来强烈的认同感,他在博取观众信任程度的方面要远远超越一般的修辞方法。
但是你必须明白,类比只能深情,但绝不精准,所以它并不适合真正的科学研究和学术辩论,因为类比法千疮百孔,不堪一击。